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09〕6号
关于表彰二○○九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决定
各关联协会,获奖单位,会员单位:
200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在广大工程建设企业(单位)积极申报、各关联协会严格推荐的基础上,经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初审、专家现场复查、审定委员会审定、媒体公示等程序,最终评定“黄河公伯峡水电站工程”等5项工程为200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河南省济(源)焦(作)新(乡)高速公路济源至焦作段工程”等146项工程为200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现予以表彰。
希望广大工程建设企业(单位)以获奖单位为榜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质量重于泰山”的质量意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的指示精神,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强化工程质量的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国家投资安全,充分发挥基础设施项目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主题词:表彰 国家优质工程 决定
抄报:穆虹副主任,曹玉书会长,发改委办公厅、投资司、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法规司、产业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抄送:中国质量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