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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文件

 
中施企协字〔2009〕10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施工企业社会信用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是2004年1月经原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我国首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试点单位。几年来,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国资委的指导下,在中央各部门、省级建设(建筑、施工)协会的支持配合下,在各施工企业的积极参与下,已经出台工程建设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规划和管理办法,并初步建立工程建设社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工程建设社会信用评估师管理体系。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我协会专门成立由中施企协牵头,由中央各部门、省级建设(建筑、施工)协会组成的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社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已经国家发改委同意,目前正报民政部注册登记。截至2008年底,已经完成了183家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估工作并向社会公布。通过对施工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完成了457名信用评估师的培训认证工作,为信用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工程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得到了商务部的认可,在商务部2005年年底举办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推进会和2006年9月举办的全国“诚信兴商”高层论坛上,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代表工程建设行业做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法和经验的发言,得到了上级领导和与会代表的肯定。2007年,协会向国家发改委呈报了《关于建立以社会信用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行业公共监督机制的意见》,得到了委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的重视。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也一直在努力解决信用评价结果的使用问题。2008年1月,受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施工企业管理》杂志社组织部分施工企业参加中建国际海外工程分包商洽谈会,通过对参与洽谈会企业信用情况的评估,最终选择了几家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作为分包商。2009年3月,我会将参与工程建设社会信用评估的183家企业的信用等级上报商务部,在其主办的《行业信用增刊》上公布。其增刊发行到各级政府、驻华使领馆、中国驻外使领馆、银行等金融机构、中介组织等。这也提高了工程建设社会评价结果的影响力。下一阶段,协会将继续致力于将工程建设社会信用评价结果引入工程建设行业招投标过程。
    2009年工程建设行业社会信用评估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文件精神,以实现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目的,以正面褒扬为主、积极引导施工企业树立信用意识为原则。与中央各部门、省级建设(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一道,健康、有序、规范、稳步地推进工程建设行业社会信用评估工作。现将2009年工程建设社会信用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关联协会请安排好本行业或地区2009年度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估工作。现场访谈时间安排在10月底前,请各关联协会提前安排好参加信用评估的企业的现场访谈时间、评估资料等,并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二)信用评估工作坚持中央各部门、省级建设(建筑、施工)协会推荐、初审的原则。为便于管理和提供后续服务,原则要求专业性较强施工企业(如冶金、电力、石油施工等为主业的施工企业)从中央各部门行业协会推荐参加评估。
    (三)中央各部门、省级建设(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请推荐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企业参加信用评估,参加评估的企业应提供的资料、现场访谈内容及相关流程请登陆中国工程建设网(www.cacem.com.cn)下载。
    (四)开展工程建设社会信用评估年检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会制订了《中国工程建设社会信用复评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组织对部分参加社会信用评估的企业进行了复评。信用复评工作是对工程建设社会信用评估实施动态管理,2009年将组织对2006年参加信用评估的企业进行复评(通知另发)。
    (五)参加信用评估的企业请登陆中国工程建设网(www.cacem.com.cn)主页的“信用体系”板块下载《工程建设社会信用评价调查表》,提前准备材料并将此表电子版本在现场访谈前一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信工委办公室。
    (六)已参加其他全国性工程建设协会信用评估的企业,我协会不鼓励再重复参加由信工委组织的信用评估工作。
在信用评估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随时与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联系。
   
    联系人:周  杰  张国义
    电  话:010-63422929转1111、1113
    网  址: www.cacem.com.cn
    E_mail:office@cacem.com.cn
 
 
 
 
 
 
主题词:开展  信用评估  通知
  抄报:曹玉书会长,各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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