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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文件
 

中施企协字〔2009〕13号
 
 
关于在中国工程建设行业
开展职业经理人考试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关联协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免试评价工作已结束,来自工程建设行业的14923名企业经营管理者在严格培训的基础上通过了免试评价。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行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工作,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决定在中国工程建设行业开展职业经理人的考试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评价工作在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
    二、遵循先考试后评价的原则。要根据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标准(见附件1),对申报职业经理人的人员按教学大纲进行严格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评价合格者发给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三、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试形式、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发放证书、统一宣传报道、统一建档管理的原则。中央各部门、省级建设(建筑、施工)协会要按照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教学大纲(见附件2)、教学内容(见附件3)和教材进行严格培训和考试,严禁走过场和他人代培、代考。
    四、考试形式。高级职业经理人考试采取命题论文形式,题目由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拟定,论文在培训结束时上交(字数不少于2000字),优秀的论文可推荐在《施工企业管理》等相关刊物发表;中级职业经理人考试采用试卷形式,试卷由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培训结束时进行现场闭卷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评价资格。
    五、收费标准。考试评价收费标准(含培训、教材、考试、评价、宣传费用)一般控制在高级每人3600元左右,中级每人2600左右,各行业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六、考试评价范围:高级职业经理人和中级职业经理人(初级职业经理人的培训评价办法另行通知)。                            
    七、职业经理人的档案分别由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央各部门、省级协会职业经理人管理机构统一存档管理。
    八、职业经理人的考试评价工作采取以下工作程序:
    (一)中央各部门、省级建设(建筑、施工)协会按该通知精神,向本行业和地区企业发出通知。申报采用文字资料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申报人向行业或地方协会提出申请,行业或地方协会下发网上申报账号(网上申报流程及帐号另行通知),申报人网上填写申请表(见附件4)和上传有关材料(见附件5),并打印成册报送行业或地方协会。
    (二)按教学大纲由各协会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并严格考勤。对于缺勤课时在20%(含20%)以上者,视为不合格。严禁他人代培、代考。培训教师可在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教师库中选择。
    (三)各培训机构将培训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料报所属的职业经理人评价管理机构进行资格评价。对评价合格的中级职业经理人予以审核批准、颁发由指导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并将名单报指导委员会备案;对评价合格的高级职业经理人,签署评价意见后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核后报指导委员会审批,由办公室向各协会统一发放资格证书。职业经理人的宣传报道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进行。
    望各协会认真领会《决定》精神,周密策划,精心组织,使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的考试评价工作扎实、稳妥、有序进行,确保考试评价质量。为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行业人才市场,提高工程建设行业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和行业自律水平做出贡献。
    联 系 人:吴庚辰  邱珂
    联系电话:010-63422929-1009、1213
 
    附件
   
   
   
   
   
 
 
                                          
 
 
 
主题词:开展  职业经理人  考试评价  通知
  抄报:曹玉书会长,各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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