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08〕7号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为提高工程建设企业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加强项目建设过程质量控制,表彰在项目管理、施工和经营中成绩突出的项目经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队伍素质,经协会研究,决定开展 “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由各部门、地方工程建设(建筑、施工)协会和有关公司负责。各协会和会员企业请严格按照《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组织评选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认真组织开展。
二、参加申报的项目经理承建的工程,近五年内应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优质工程奖。
三、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1月31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被推荐项目经理所在企业限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员企业。非会员企业可于2009年1月31日前办理完入会手续后参与申报。
五、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不收取申报费。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联 系 人:周 杰 孙丽华 于继鹏
电 话:010-63422929转1111、1211、1112
传 真:010-63422929转1217
网 址:www.cacem.com.cn
附件:
主题词:申报 工程建设 项目经理 通知
抄报:吴协刚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