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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08〕8号
 

关于表彰二○○八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决定
 
 
各关联协会、获奖单位、会员单位:
    2008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在广大工程建设企业(单位)积极申报、各关联协会严格推荐的基础上,经初审、现场专家复查、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定、媒体公示等程序,最终评定“东海大桥”等4项工程为2008年度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广州港南沙港区一期工程”等134项工程为2008年度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现予以表彰。
    希望广大工程建设企业(单位)以获奖单位为榜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质量重于泰山”的质量意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指示精神,通过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促进工程质量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证国家的投资安全,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主题词:表彰  国家优质工程  决定
  抄报:穆虹副主任,吴协刚常务副会长,发改委办公厅、
投资司、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法规司、产业司,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厅。
  抄送:中国质量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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