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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08〕1号
 
 
关于申报二○○八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自主创新的精神,引导广大工程建设企业广泛、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充分调动职工参与质量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拓QC小组活动新思路,总结、交流和表彰在本年度全国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QC小组,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拟定于2008年7月召开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代表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会议的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所申报的QC小组应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及生产、经营、服务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活动,以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为核心、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以“小、实、活、新”为方向、以“求实、务实、扎实”为原则。并结合行业特点,活动成效显著,且具有推广实用价值。
    2、所申报的QC小组成果是近两年内取得的。
    3、对于已形成企业标准(工法、作业指导书等)的活动成果,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QC小组应按照活动计划,严格遵循“PDCA”程序开展活动,如发现未经开展活动而编撰成果或抄袭、剽窃等弄虚作假的情形,将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
    二、推荐
    各行业、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设)协会(联合会)向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择优推荐,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择优推荐。各推荐单位于2008年5月15日前将推荐函报送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并附以下材料:
    1、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申报表1份,见附件1;
    2、待发表的成果资料(word版)1份;
    3、对于已形成企业标准(工法、作业指导书等)的成果,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4、QC小组活动概况统计表1份,见附件2。
    三、召开成果发表暨表彰会
    1、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申报资料进行分组,各小组现场统一发表,由评委评出本年度的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一、二、三等奖。
    2、表彰命名2007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并颁发奖状、证书。
    3、将获得一等奖的成果汇编成册,会后印刷并发到各小组。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联 系 人:郑求松  李醒冬
    联系电话:(010)63422929转1313、1311  
    传    真:(010)63422929转1317
    中国工程建设网:www.cacem.com.cn
 
 
    附件:
         
 
 
主题词:申报  工程建设  优秀  质量管理小组  通知
  抄报:吴协刚主任、史学斌副主任,协会各副会长。
  抄送:中国质量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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