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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审定工作委员会文件
 
成果审字〔2007〕1号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会员单位、工程建设企业:
    我会曾于2006年12月5日下发中施企协字〔2007〕31号文,撤消了“全国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奖的评选。现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依据国资委和发改委中小企业司的通知要求,发文(国管审〔2007〕1号)组织第十四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工作,为配合做好这一工作,促进工程建设企业管理创新,我会决定继续组织申报、审定“全国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工作由各行业、地方协会负责组织,并严格按照《全国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审定办法》(附件1)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企业可按要求直接组织申报。
    二、申报截止日期:2007年7月20日。请于该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或传真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部。
    三、准备申报成果的单位,请填写“成果预申报表”(附件4),并于7月6日前邮寄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部。
    四、“全国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申报材料必须含有下列内容、并按下列顺序、一律采用A4复印纸面幅、4号仿宋字体印制(证明文件、材料除外)平装装订成册:
    (一)、《全国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报告书》;
    (二)、5000—10000字成果说明材料;
    (三)、获得本办法第十条所列单位开展的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证明材料;
    (四)、申报成果所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文件、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报电子版(储存于光盘或U盘中)一份交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部,书面材料准备十份,其中一份报工程部,其余九份自带至成果发表暨专家审核会。
    五、请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做好申报材料各项准备。表格填写必须完整,通讯地址、电话务必清晰。
    六、成果申报过程不收费用。
    七、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鹏  李醒冬  郑求松
    电  话:010-63422929转1312、1313、1311
    传  真:010-63422929转131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E-mail: zgsqx@sohu.com
    八、此文件及所有附件将发布于“中国工程建设网”(网址:www.cacem.com.cn ),请到网站上下载。
 
    附件:
   
   
   
   
 
 
 
 
 
主题词: 申报  管理  成果  通知
  抄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局、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质量协会,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吴协刚常务副会长。
  抄送:本成果审定委员会委员及专家评审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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