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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06]11号
 

关于申报二○○七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相关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原国家经贸委《关于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意见的通知》和《质量管理小组暂行条例》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工程建设企业职工参与质量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企业扎实、有效地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总结、交流和表彰在本年度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拟定于2007年7月召开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会议的准备工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工作
    1、请各行业、地方协会根据各企业QC小组活动情况择优进行推荐(名额不限)。所推荐的质量管理小组应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以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为主、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以“小、实、活、新”为方向、以“求实、务实、扎实”为原则,结合行业特点,注重应用统计技术,活动成果技术含量高,并具有推广实用价值。所推荐的质量管理小组应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及生产、经营、服务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活动过程注重全员参与,活动成果应有创新。小组成员能经常学习和传播QC小组活动知识。
    2、请各协会将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申报表(附件1)一式1份,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报告单(附件2)一式1份,以及待发表的成果资料1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质量管理小组概况统计表(附件3)收集并整理后于2007年5月15日前报送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召开成果发表暨表彰会
    1、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申报资料进行分组,各小组现场统一发表,由专家评委评出本年度的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一、二、三等奖。
    2、表彰命名2007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并颁发奖状、证书。
    3、将获一等奖的成果汇编成册,会后印刷并发到各小组。
    三、其它事宜:
    1、各小组的成果须备电子文档(刻于光盘或拷贝于U盘)1份,以便于现场发表和出版汇编。
    2、每小组需交纳成果评审费600元,请务必于2007年5月15日前汇寄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汇款单中注明“QC评审费”,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部,并注明发票邮寄地址、邮编及收件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联 系 人:郑求松、章文波
    联系电话:(010)63422929转1313、1312  
    传    真:(010)63422929转1317
    收款单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土大厦支行  
    帐    号:210901040006442
    中国工程建设网:www.cacem.com.cn
    E-mail:gongchengbu1317@126.com
 
 
 
    附件:
         
          
 
 
 
 
 
 
主题词:申报  工程建设  优秀  质量管理小组  通知
  抄报:吴协刚常务副会长,各副会长。
  抄送:中国质量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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