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审定工作委员会文件
成果审字[2006]4号
关于公布第十届(2006)“全国工程建设
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审定结果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会员单位、成果获奖单位:
第十届(2006)“全国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审定工作会议于2006年8月31日在京召开,经“成果”审定工作委员会最终审定,第十届获奖成果共49项,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13项。现予公布。
本届申报的“成果”的主要特点是针对性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操作性都比较强,成果涉及的领域较广,主题鲜明。在企业重组整合,主业转型,解决市场的适应性问题、在搭建企业管理的平台,形成企业的运行架构,打造企业实施战略的综合能力、在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实现有机结合、在把环境保护融于施工企业基层管理、在加强成本管理,推行标准化管理、索赔管理、在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和管理信息技术的管理理念,自行设计符合自身要求的ERP管理系统、在运用企业现代管理的理念、方法,指导企业管理变革、在人力资源管理、在调解集团内部经济纠纷,进行内部仲裁等方面都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企业的自主创新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建设创新型企业,既要发挥技术创新的先导作用,又要以管理和体制创新作为支撑。“全国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就是引导工程建设企业始终把科学管理作为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环节,不断提高工程建设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和管理创新能力。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在本企业、本系统把成果全面推开。希望其他企业学习、研究获奖成果,结合自己的特点,创造出更多适应工程建设企业发展的管理成果。
请各获奖单位参照相关规定对成果创制人员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全国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审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对获奖成果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并组织优秀“成果”的推广活动。
附件
主题词:公布 审定结果 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司、人事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局、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吴协刚常务副会长。
抄送:本“成果”审定委员会委员及专家评审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