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06]7号
关于进行二○○六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现场复查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相关单位:
2006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申报、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评审程序现定于8月3日起对“北京佳程广场”等117项工程进行现场复查。望各推荐单位和主申报单位接通知后,积极配合我会做好2006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现场复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组复查期间,请各推荐单位、主申报单位派专人负责协调与专家组的联络工作。
二、请各主申报单位按《国家优质工程现场复查配合、接待的有关规定》(见附件2),做好现场复查准备工作。
三、各主申报单位须按复查计划通知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准时参加现场复查工作。
四、在专家组到达前,请各主申报单位准备好受检资料(原件),并确定落实国优现场复查会议及资料审查地点。
五、请各推荐单位和主申报单位落实解决专家组复查期间的食宿(具体要求按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交通事宜,并按复查计划订购专家组下程车(机)票。
六、现场复查专家出发复查前,将于7月31日(报到)至8月2日在北京集中培训、动员。8月3日—4日的备查单位必须提前与各复查专家组组长联系,并安排好行程。
七、在专家组现场复查结束后,请主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5),并于5日内寄至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闫文军 李醒冬
电 话:010-63422929转1007 ;1311
传 真:010-63422929转131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邮 编:100038
附件:
主题词:国家优质工程 复查 通知
抄报:吴协刚主任,史学斌副主任,协会各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