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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文件

中施企协字[2005]2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及“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的通知

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建筑、工程、施工)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员企业:

    一年来,广大施工企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与时俱进,大胆改革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改制等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建立和谐社会、和谐企业、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取得突出成绩的施工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帮助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市场竞争力,在全国施工企业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协会决定继续开展“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的评选活动。考虑到为中、小施工企业服务的因素,评选办法进行了适当修改,去掉了约束中、小企业的条件。望各协会的推荐名额中,中、小企业应占一定比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06年2月28日止。
    二、请严格按照“双优”评选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报。
    三、申报工作由各会员企业的联络员负责。
    四、非会员企业不得申报。如申报需首先办理入会手续。
    五、企业所报经营管理指标由协会指定新闻媒体公示。
    六、评选结果将在2006年4月下旬的协会年会上予以表彰。
    七、“双优”申报费每项1000元(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协会,并请注明汇款单位、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以便邮寄发票)。
    开户单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土大厦支行
    帐 号:21090104000644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邮 编:100038
    联系人:孙丽华 邱 珂
    电  话:010-63422929-1211、1213
    传 真:010-63422929-1217
    网 址:www.cacem.com.cn

    附件
           
             
            

           

 


 

主题词: 申报 优秀企业 优秀企业家 通知
   主送: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抄报:吴协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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