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文件 中施企协用字[2005]2号
关于继续开展“全国用户满意施工企业”及“全国用户满意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工程建设企业增强用户服务意识,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更好地配合全国用户满意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在会员企业中开展2005年全国用户满意施工企业及全国用户满意工程(即“双满意”)评选活动。 随着“双满意”评审活动的深入,广大会员单位申报积极性很高,经工程建设用户工作委员会主任批准,决定今年申报名额调整为:全国用户满意施工企业一般不超过5家,全国用户满意工程一般不超过6项。请各行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程建设(建筑)协会,严格把关,按《“全国用户满意施工企业”、“全国用户满意工程”评审办法》的要求组织推荐,并于2006年2月28日前将推荐函、申报材料及申报费500元报送协会工程部。 附件
主题词:继续开展 用户满意 评选活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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