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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05]9号


 

关于报送具备申报国优工程条件已竣工及在施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

各部门(行业)工程建设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

    国家优质工程奖自1981年设立以来,受到了有关领导和各协会、各工程建设企业等单位的拥护与支持,为行业工程质量的发展与提高做出了贡献,有力地推动了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的提高和质量管理理念的转变,提高了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了科学、公平、公正的安排好2006年度国优工程申报名额,现请各协会、相关单位按照《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中的申报条件(见附件1),将2002年4月30日至2005年4月30日期间已竣工及目前在施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项目清单(见附件2、3)于2006年1月20日前报送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便合理分配2006年度申报国家优质工程的名额。年产值3亿元(含)以下施工企业申报工程规模暂同西部地区申报标准。
    联系单位: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邮政编码:100038
    联 系 人:闫文军 李醒冬 郭 锋
    联系电话:(010)63422929转1007 1311 1312
    传 真:(010)63422929转1317

    附件:
             
            

 


 

主题词:报送 具备 国优工程条件 工程项目清单 通知
   抄报:吴协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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