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文件
中施企协字[2004] 18号
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及“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的通知
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协会:
一年来,广大施工企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与时俱进,大胆改革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改制、解决拖欠工程款等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取得突出成绩的施工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帮助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市场竞争力,在全国施工企业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协会决定继续开展“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05年2月28日止。
二、请严格按照“双优”评选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报。
三、申报“双优”的企业和个人,其企业年经营额须在1亿元以上。
四、申报工作由各会员企业的通联员负责。
五、非会员企业不得申报。
六、企业所报经营管理指标由协会指定新闻媒体公示。
七、评选结果将在2005年4月下旬的协会年会上予以表彰。
八、“双优”申报费每项1000元。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邮 编: 100038
联 系 人:孙丽华 周 杰 于继鹏
电 话: 010-63422929-1111 、1112 、1211
传 真: 010-63422929-1117
网 址: www.cacem.com.cn
开户单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开 户 行:北京市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
帐 号: 0200001409014498307
附件: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申报 优秀企业 优秀企业家 通知
主送: 各关联协会 会员企业
抄报: 芮杏文理事长、吴协刚常务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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