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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文件

中施企协字[2004] 21号


 

关于申报免试工程建设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工程建设企业:

    根据中施企协字[2004]20号文精神,现将申报免试工程建设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工程建设行业,有献身工程建设行业的意愿和业绩;
    2、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建设工作15年以上,担任企业正职不少于3年,正、副职不少于8年;
    3、职业经理人应是独立法人单位的工程建设总承包一级资质以上企业经理;
    4、担任企业领导以来,获得过省、部级(包括工程建设行业协会)以上综合性奖励;
    5、担任企业正职期间,企业经济效益、职工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
    6、重合同、守信用,有完整的企业文化体系,社会信用无劣迹。
    二、申报程序。申报者向所在行业协会提出申请,行业协会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所分配的名额和条件审核后,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推荐。经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
    1、推荐函原件。推荐函应以书面的形式,并由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程建设(建筑)协会加盖公章。无行业协会,并由国资委主管的中央直属企业,由总公司加盖公章;
    2、工程建设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申报表和所在单位近三年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
    3、申报人学历证书扫描件;
    4、申报人任职令扫描件;
    5、申报人所在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6、所获省、部级(包括工程建设行业协会)以上奖励证书扫描件;
    7、业绩材料一份(3000字以下);
    8、二寸个人半身证件照两张。
    四、各行业协会,省、直辖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协会各推荐5名候选人;计划单列市协会各推荐2名候选人。
    五、申报截止时间:2005年2月28日。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4层
    邮 编:100038
    联系人:李清旭 周 杰
    电 话:010-68317693
    传 真:010-68331142
    E-mail:office@cacem.com.cn

     附件: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申报 高级 职业经理人 通知
   抄报: 芮杏文理事长、吴协刚常务副理事长、各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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