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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函 [2005]1 号


 

关于报送具备申报国优工程条件已竣工及在施工程项目清单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 ( 建筑 ) 协会、各部门 ( 行业 ) 协会:

    国家优质工程奖于 1981 年设立,是工程建设领域国家级质量奖,该奖自设立以来评出的 620 项获奖工程,至今没有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国的工程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的精神,为使国优评选工作有序、公开、公正的开展。经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研究决定,请各地方、行业协会按照《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申报条件 ( 见附件1) ,将2001年4月30日至2004年4月30日期间已竣工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项目清单 ( 见附件 2) 及在施的符合国家优质工程规模的工程项目于2005年3月5日前报送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便合理分配申报名额。
    联系单位: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四层
    邮政编码: 100038
    联 系 人:李醒冬 张 宏
    联系电话: (010)63422929—1311 ,1312
    传 真: (010)63422929-1317
    E-mail : gongchengbu@cacem.com.cn

    附件: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

二OO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报送 具备 国优工程条件 项目清单 函
    抄报: 吴协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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