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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04]4号


 

关于申报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专家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各有关单位: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奖组成的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唯一的国家级质量奖。该奖旨在倡导和宣传质量管理理念,积极引导企业通过有效管理质量创建优质工程,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加强科学管理;依靠技术进步,形成企业质量发展与提高的永恒动力。
    为了更好的完善和做好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的评选,使评选工作更加科学、公平、公正、权威,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拟成立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专家库,请各协会按附表名额组织申报有关专家,把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上来,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通用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程建设行业。
    2、中级(含)以上职称,从事施工管理、技术管理工作不少于10年。专业知识、设计、施工经验丰富。
    3、逻辑思维迅捷,语言表达能力强。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
    4、现职人员年龄35岁以上。离退休人员年龄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按时参加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组织、邀请的各项专家工作。
    (二)专项条件
    除满足以上通用条件外:
    1、推荐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的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职称,(曾)任单位领导副职(主管技术、质量、生产)以上职务,也可任相关部门正职三年以上。
    2、推荐申报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奖的评审专家应具有国家级的质量管理奖评审员资格(具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族内、外审员资格者优先)。
    3、推荐申报国家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奖的评审专家应具有国家级QC诊断师资格。
    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专家职责:
    1、受聘参加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项的评审、审定、复查等工作。
    2、受聘参加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项有关标准、办法等的调研、研讨。
    3、受聘参加与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有关的学术、技术交流推广活动。
    4、应邀参加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组织的其他活动。
    三、聘任专家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同意。
    2、部门或地方协会推荐。
    3、各关联协会统一将材料报送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4、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确认。
    5、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培训。
    6、对培训合格人员发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专家聘任证书。
    7、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对专家的信息进行登记、入库、造册。
    四、时间安排:
    1、申报资料截至时间2004年6月20日
    2、2004年7月份进行培训
    3、2004年8月份发聘书
    五、其他事项:
    1、资料请寄: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41号华德商都5006
    2、邮编:100037
    3、e-mail:gongchengbu@cacem.com.cn
    4、网址:http://www.cacem.com.cn
    5、联系人:闫文军 张 宏 李醒冬
    6、联系电话:010-68334941
    7、传真电话:010-68331142

    附件: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

二OO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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