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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文件

中施企协字[2004]8号


 

关于建立我国建设行业社会信用体系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遇到了诸多的矛盾,有些矛盾是前所未有的,工程建设行业也不例外。突出的问题是建设市场秩序不规范,无序竞争,因而引发了拖欠工程款、工程质量差等严重束缚企业发展且靠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些都是市场经济发展初期不可避免的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也走过类似的阶段,这都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和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尽快建立我国建设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尤为重要和紧迫。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形成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的论述,为我国和建设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建设行业信用体系是我国社会信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无可替代的规范建设市场主体行为导向与约束功能,是保证我国建设市场正常运行的必备条件。为此,“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整规办”)批准,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作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试点单位,这是国家批准的唯一一个试点单位。根据全国整规办和芮杏文理事长、吴协刚常务副理事长指示,在广泛征求企业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已搭构了民用建筑施工企业社会信用评估体系的基本框架。建立这个体系的目的,旨在对施工企业的金融、财务、人力资源配置、经营运行状况、企业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社会信誉等诸多因素加以客观分析和评估,为企业提供一份详尽的分析评估报告,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依据,并同时评出企业的信用等级,作为企业社会活动的社会参考依据。
    为圆满完成全国整规办交给的任务,尽快建立我国建设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协会拟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和清华大学合作,对企业经理进行企业社会信用风险分析和社会信用体系知识培训,使企业领导人将企业的社会信用工作提高到是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来认识,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二是建立工程建设行业信用分析师队伍,培养一批专业知识水平高、廉洁、公正的行业信用分析师,以承担起企业信用分析、评估的任务;三是深入企业调研,迅速完成建设行业社会信用体系的评估内容和方法;四是联合各关联协会,建立我国建设行业信用体系网络和培训体系;五是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逐步展开。
    望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接此通知后,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对已有的民用建筑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内容进行研讨、细化、修改、补充,并将修改意见以文字的形式于6月20日前反馈中施企协。
    联系人:李清旭 周 杰
    电   话:010-68317693
    传   真:010-68331142
    E-mail: sec@cacem.com.cn office@cacem.com.cn

    附件: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二OO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建设行业 信用体系 通知
   抄报: 芮杏文理事长,吴协刚常务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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