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文件
中施企协字[2003]17号
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及 “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的通知
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协会:
在我国入世及政府机构改革的新形势下,广大施工企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与时俱进,大胆改革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取得突出成绩的施工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帮助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市场竞争力,在全国施工企业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协会决定继续开展“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2004年2月28日止。
二、请严格按照“双优”评选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报。
三、申报“双优”的企业和个人,其企业年经营额须在1亿元以上。
四、申报工作由各会员企业的通联员负责,申报表中的联系人必须是通联员,没有进行通联员重新登记的企业,请与协会联络部联系,电话:010-68336973,联系人:孙丽华。
五、非会员企业不得申报。
六、企业所报经营管理指标由协会指定新闻媒体公示。
七、评选结果将在2004年4月下旬的协会年会上予以表彰。
八、“双优”申报费每项1000元。
联 系 人:李清旭 孙丽华
电 话:010-68317693 010-68336973
传 真:010-68331142
网 址:www.cacem.com.cn
开户单位: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开 户 行:北京市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
帐 号:1409014498307
附件: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申报 优秀企业 优秀企业家 通知
主送: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抄报:芮杏文理事长、吴协刚常务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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