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文件
中施企协字[2003]15号
关于开展“全国工程建设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为提高我国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水平,表彰在项目施工、管理和经营中成绩突出的项目经理,提高工程建设企业项目经理队伍素质,以适应市场和我国入世的需要。经协会研究,决定开展"全国工程建设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由各部门、地方工程建设(建筑、施工)企业协会负责。各协会和会员企业请严格按照《全国工程建设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认真组织申报。 二、被推荐的项目经理获奖工程应为2000年1月1日后竣工并通过验收的工程。 三、各部门、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附表中分配名额申报。 四、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2004年2月28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五、申报工作统一由会员企业或协会通联员负责。 六、交纳申报费1000元。 地 址:北京西城区百万庄大街41号华德商都5003室 邮 编:100037 联系人:李清旭 孙丽华 电 话:010-68317693 010-68336973 传 真:010-68331142 网 址:WWW.CACEM.COM.CN 收款单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开户行:北京市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 帐 号:1409014498307
附件:
主题词:各关联协会 会员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评选活动 通知 主送:各关联协会 会员企业 抄报:芮杏文理事长、吴协刚常务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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