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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办字[2003]1号


 

关于二OO二年度国家优质工程表彰、宣传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协会,各获奖单位:

    2002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经各单位申报、协会推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初审、专家组现场复查。审定委员会审定,现已评出。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将于2003年5月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2002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建设单位进行表彰、宣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上将向各获奖单位颁发奖状、奖牌,并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工程进行宣传,请各有关协会报送需要制作奖状、奖牌的单位名单;
    2、近期将编印《中国优质工程》画册(画册将刊登获奖工程的照片及约1500字的说明文字),请各申报单位提供文字材料(见样文)。
    3、各获奖工程的申报单位需交纳奖状、奖牌制作费、宣传费共9800元(送画册20本)。参与获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完成工作量不少于获奖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量总和的15%的参建其他施工单位,需交纳相关费用共5000元(送画册5本)。上述费用由各获奖单位直接汇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请各单位务必将有关材料、费用于2003年3月15日前寄至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以免影响后续工作。
    联系单位: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41号华德商都5006室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张玉成 张宏
    联系电话:(010)68334941
    传      真:(010)68331142
    收款单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开 户 行:北京市工商银行百万庄分理处
    帐      号:1409014498307

二OO三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国家优质工程 表彰 事宜 通知
   抄报:姜伟新副主任,吴协刚常务副理事长。
   抄送:办公厅,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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