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
工质字[2003]3号
关于组织申报二OO三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国务院颁发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国家投资效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实现国民经济十五规划的总目标,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鼓励工程建设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决定继续开展国家优质工程评审活动,以鼓励广大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现将申报200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由各部门(行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建筑)企业协会负责组织,请严格按照《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和规定名额(见附件2)认真组织申报。
二、请各部门(行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建筑)企业协会在所属的工程建设企业竣工验收的工程中优中选优,将切实符合条件的工程推荐上来,推荐的工程应体现综合质量水平。
三、申报推荐的国家优质工程,应是一次成优的工程,并获得本部门(行业)、本地区、直辖市建设(建筑)企业协会或省部级工程质量奖。凡是在工程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而后又经整改的工程,不能参评国家优质工程。
四、申报推荐的时间:国家大型重点工程应是1999年5月1日至2002年4月30日内竣工验收且至申报时已投入使用1年以上的工程;其它重点工程应是2001年5月1日至2002年4月30日内竣工验收且至申报时已投入使用1年以上的工程。
五、申报推荐的国家优质工程,应具有超前的质量意识和环保意识。
六、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按申报表内的内容填写,申报表一式3份。每个项目应附工程彩色照片不少于14张(其中工程全貌3~4张,基础施工2~3张,结构施工2~3张,主体设备安装照片2~3张,竣工后2~4张,工程重要和独具特色的部位2张以上),彩色照片用A4纸规格独立装订每张照片须附简要说明。
七、工程介绍光盘一张(一般15分钟,住宅小区20分钟)。工程光盘包括工程全貌,施工阶段(包括基础、结构和设备安装)及主体工程的重要部位、隐蔽部位、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工程特色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中民用工程必须有:外檐、屋面、地下室、卫生间、公共楼梯及消防疏散楼梯、电梯厅、走廊、主要功能的.房间、管道井及吊顶内部、机电设备等部位的录像。对于有玻璃幕墙或干挂石材的工程还应有幕墙的主要受力结点、石材打孔及挂件等关键部位的特写镜头;工业项目须包含有土建及安装部分的镜头。并在光盘盒封面注明工程名称。
八、《申报表》统一由推荐单位在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不得复印,表格填写须黑色碳素墨水用正楷填写,申报表须加盖红章。
九、国优工程申报资料由四部分组成,申报表(2份)、申报资料(1份,内含1份申报表)、工程简介光盘(1份)、工程照片(1本)。其中申报资料要求装订成册,装订尺寸为A4纸规格。其中装订顺序及内容如下:
1、资料目录;
2、申报企业所属建设(建筑)企业协会推荐函(见附件3);
3、申报表(1份);
4、省、部级以上工程质量奖证书复印件;
5、国家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证书复印件或同等级评奖部门的证明原件;
6、国家或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工程立项文件复印件,(其中申报金质奖的项目必须是原国家计委审批立项的工程);
7、工程报建批复文件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
8、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证书复印件,或四方验收的质量等级备案书复印件;
10、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外观质量评分表复印件。
十、各部门(行业)、省、 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建筑)企业协会组织审核后于2003年6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连同申报费(每项交1000元)由申报企业直接报送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百万庄大街41号华德商都5006室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张玉成 张宏
联系电话:(010)68334941
传 真:(010)68331142
收款单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开 户 行:北京市工商银行百万庄分理处
帐 号:1409014498307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
2、国家优质工程推荐名额分配表
3、推荐函(样稿)
4、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表
二00三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国优 申报 通知
主 送:各部门(行业)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建筑)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员企业。
抄 报:姜伟新副主任、芮杏文理事长、吴协刚常务副理事长
抄 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人事司、投资司、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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