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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文件

中施企协字[2002]13号


 

关于继续开展“全国重点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务院颁发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国重点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由各部门、地方工程建设(建筑)企业协会负责组织。请严格按照《全国重点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见附件一)所规定的条件认真组织申报。
    二、各部门、地方工程建设(建筑)企业协会在所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在工程管理、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三、申报推荐的全国重点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候选人,必须近三年一直在项目经理岗位工作,所建工程至少获得一项省、部级以上工程质量奖。
    四、推荐的优秀项目经理候选人所承建的重点工程项目应为2000年1月1日以后竣工并通过验收。
    五、各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推荐人数不得超过3人。
    六、 申报全国重点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每人需交申报费500元。
    七、各部门、地方工程建设(建筑)企业协会组织审核后,于2003年1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统一寄送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部。
    收件单位: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部
    详细地址:北京市百万庄大街41号(华德商都)5006室 邮政编码:100037
     联 系 人:苏凯 张 宏 联系电话:010-68334941 010-68331142(传真)
    收款单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开 户 行:北京市工商银行百万庄分理处 帐 号:1409014498307

    附件一、全国重点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附件二、全国重点工程建设优秀项项目经理申报表

 

 二OO二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全国 重点 优秀 项目经理 评选
  抄报:常务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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