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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文件

中施企协字[2002]1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02年度“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及“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的通知

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协会:
    在我国加入WT0、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的新形势下,为表彰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落实"走出去"战略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施工企业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领导人,帮助企业推行品牌战略,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信誉,在全国施工企业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协会决定继续开展"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和"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评选办法》、《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评选办法》确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 各部门、地方协会可推荐优秀施工企业候选单位3家、优秀施工企业家候选人2名,不得超名额申报。如果部门或地方未设立协会的,:可由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无协会、无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央直属企业,可由总公司组织推荐。除此,企业不得自行申报。
    二、参选企业(或企业家)的评选条件,除主要经营管理指标外,还要将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职工生活水平、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情况汇整成材料,并附推荐单位的推荐函、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法人证书复印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5份。连同申报费1000元,由推荐单位一起于2003年2月28日前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
    三、请如实填写附件三、四所列内容。
    四、联系人及方式
          地   址:北京市百万庄大街41号 华德商都5005室 邮编:100037
          联系人:李清旭 李醒冬
          电   话:010--68317693 010-68336973        传真:010-68331142

    附:一、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评选办法
          二、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评选办法
          三(1)、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申报表
             (2)、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申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
          四(1)、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申报表
             (2)、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申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

 

 二OO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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