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山东枣庄实施首部地方性电力法规。8月15日,枣庄市市长马金忠签发政府第62号令,《枣庄市电网设施保护办法》被批准实施。据悉,这在山东尚属首家。该法规共六章三十九条,其中包括电网设施的保护范围、电力设施的保护、电网设施与其他设施相互妨碍的处理以及奖励与处罚等。

【关闭】 【打印】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