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中国工程建设行业
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字〔2015〕3 号
各关联协会,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队伍,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决定继续开展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工作。现将2015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工作在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照《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组织管理办法》和《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分级标准》进行。
二、本年度仅进行高级职业经理人和中级职业经理人的资格评价。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各关联协会对本行业和地区企业进行摸底,确定申报人数后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申报者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将资料打印,装订成册,盖章后报各关联协会。
(二)各关联协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将合格人员分高、中级汇总后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各关联协会根据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复的名单,按教学大纲组织培训考试,培训时间由各关联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培训要严格考勤,缺勤课时在20%(含20%)以上者,视为不合格,严禁他人代培、代考。
(三)各关联协会对考试合格者,按中、高级要求将相关资料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核、指导委员会审批后,统一发放资格证书,统一进行宣传。
四、鉴于个别关联协会及企业无法单独组织培训考试,可于6月30日之前将培训名单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由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培训。
五、年审工作
职业经理人年审工作将继续由各关联协会具体组织负责,可按照年审要求,以多种形式来开展,于当年12月15日前将通过年审的名单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所在关联协会无法开展年审工作的,企业可直接报送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年审。未通过年审的职业经理人不能参加优秀职业经理人表彰活动。
望各协会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周密策划,精心组织,使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评价工作扎实、稳妥、有序地进行,为实现中国工程建设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联 系 人:孙丽华
联系电话:010-63253461
传 真:010-6325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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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指导委员会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