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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精神,经第五届理事会研究、会员大会批准,按照我会《章程》和《会费收缴具体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缴纳2016年度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    2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  10000元/年

理事单位:      5000元/年

普通会员:      3000元/年

二、缴纳时间

    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会费汇至协会。

三、汇款帐户

户  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东二环支行

帐  号:0148 0142 1000 0050

汇款用途请注明“2016年会费”

四、没有缴纳2015年度会费的企业,请与2016年度会费一并汇到协会财务。

五、会费回执。

为保证及时准确地将会费发票寄回到会员企业,请务必认真填写“会费回执”,并传真至010-63253457。或通过协会官网(www.cacem.com.cn)的“会议回执系统”发送电子回执。

六、联系方式。

会费标准咨询、会费缴纳情况查询、发票情况查询:联系人:王雪艳,电话:010-63253450;

新会员入会咨询、补办会员证书:联系人:刘杨,电话:010-63253460;

查询已汇款项是否到账:联系人:金鑫,电话:010-63253436。

回执传真:010-63253457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邮    编:100038

网址: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www.cacem.com.cn

附件:会费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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