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精神,经第五届理事会研究、会员大会批准,按照我会《章程》和《会费收缴具体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缴纳2016年度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 2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 10000元/年
理事单位: 5000元/年
普通会员: 3000元/年
二、缴纳时间
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会费汇至协会。
三、汇款帐户
户 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东二环支行
帐 号:0148 0142 1000 0050
汇款用途请注明“2016年会费”
四、没有缴纳2015年度会费的企业,请与2016年度会费一并汇到协会财务。
五、会费回执。
为保证及时准确地将会费发票寄回到会员企业,请务必认真填写“会费回执”,并传真至010-63253457。或通过协会官网(www.cacem.com.cn)的“会议回执系统”发送电子回执。
六、联系方式。
会费标准咨询、会费缴纳情况查询、发票情况查询:联系人:王雪艳,电话:010-63253450;
新会员入会咨询、补办会员证书:联系人:刘杨,电话:010-63253460;
查询已汇款项是否到账:联系人:金鑫,电话:010-63253436。
回执传真:010-63253457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邮 编:100038
网址: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www.cacem.com.cn)
附件:会费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