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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第一批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字〔2016〕13号

各关联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精神,根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中施企协字〔2016〕6号),我会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包括境外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要求,且竣工时间在2012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之间。
二、请各推荐单位按分配名额表(见附件2)组织企业申报,并向申报单位发放申报卡,境外工程申报名额不限。
三、申报材料包括工程简介、申报表、证实性材料、创新成果总结、影像资料五部分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申报采用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结合的方式,申报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2016年6月1日。书面申报材料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秘书处质量安全部。
四、申报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可推荐一名国家优质工程奖突出贡献者,要求推荐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项目主要负责人。
五、报送的申报材料应符合要求,如审查时发现内容和格式不符合规定(见附件4、5、6、7),不再通知补报。
联系人:刘军军  张宇翔  韩靖       
电  话:(010) 63253418、63253417、63253420
传  真:(010)6325342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网  址:www.cacem.com.cn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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