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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中施企协科委字﹝2016﹞2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单位,工程建设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精神,发挥科技创新对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支撑引领作用,在全行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我会决定继续开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请各行业、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筑)协会(联合会)按照《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管理办法》要求和分配名额(附件2),认真组织企业申报。本行业未成立行业协会的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企业,由集团总公司组织申报。
各推荐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科委办公室。推荐函内容应包括各奖项推荐数量和汇总表。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成果、企业和个人必须符合《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管理办法》及《评审细则》规定。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科技创新成果奖
申报成果应是在2014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并取得突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科技创新先进企业奖
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且运营良好,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技投入比例较大,科技创新成果数量多、质量高,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奖
申报个人应在科技工作中有突出成绩,且近三年取得过专利、工法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每个法人单位限申报1人。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申报书(包括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是中施企协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请各单位按照附件1的内容准备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须登录“中施企协科学技术奖网络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报表”、上传“证明材料”,并确保“提交”和“推荐”成功。
3、申报单位通过网络申报系统打印申报表并加盖公章,连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报送推荐单位。
4、推荐单位负责对本系统的申报资料(网上和书面)进行审核把关,并填写推荐意见。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统一邮寄到科委办公室。
5、报送的申报材料应符合要求,并保证书面材料和网络填报内容一致。如形式审查中发现内容和格式不符合规定,不再通知补报。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和书面同时申报的方式。
网络申报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20日,各推荐单位请于4月15日前向科委办公室申请领取网络申报卡号和密码。
书面推荐函和申报书,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5月23日至24日报送科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宗丽霞、孙建、聂晗、李醒冬 
电  话:010-63253479、63253475、63253452、63253478
传  真:010-6325348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网  址: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www.cacem.com.cn)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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