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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工程物资设备工作委员会
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函
中施企协字〔2016〕22号

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业上下游企业间的深度交流融合,完善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制度,促进企业采购管理创新及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经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第七届二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成立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物资设备工作委员会。现就邀请工程物资设备工作委员会理事、常务理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人选条件
(一)理事、常务理事所在单位须是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员,非会员单位须先行入会;
(二)理事、常务理事由企业正职负责人或分管物资设备部门的相关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担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理事、常务理事须拥护协会章程,热心工程物资设备工作委员会工作,积极参加工程物资设备工作委员会举办的活动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四)善于学习,锐意改革,清正廉洁,关心行业发展;
(五)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申请担任工程物资设备工作委员会理事会理事或常务理事的人选,请填写工程物资设备工作委员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于6月20日前报送我会筹备处。
三、筹备处将根据相关企业的推荐及申请,拟订首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人选议案,提交首届理事会代表大会审议。
四、理事、常务理事权利义务参见《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物资设备工作委员会管理办法(拟定稿)》。
五、工程物资设备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拟定于八月份召开,并同期举办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电商平台建设与应用专题研讨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福和、闫反有
电  话:010-63251161、63251171(兼传真)
手  机:18911325072
邮  箱:liufuhe001@cacem.com.cn
腾讯QQ:64992072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2121室
邮  编:100038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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