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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的通知
中施企协科委字﹝2016﹞4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为加强中施企协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队伍建设,扩大科技奖评审专家的覆盖面,增强科技专家队伍的理论和实践水平,提高科技奖网络评审的质量,推动工程建设科技进步与创新,经研究决定继续增补科技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技术专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程建设行业,具备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了解工程建设行业技术创新工作动态和发展趋势;
2、熟练掌握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3、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
4、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主管科技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主管科技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5、地基与基础、园林古建筑、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环保、铁路“四电”、机场场道、海洋石油等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主管科技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二)管理专家
1、熟悉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方向有深入研究和见解;
2、熟悉企业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法规,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 
3、熟悉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对企业战略管理、内控体系设置和管理手段现代化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4、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负责企业发展战略工作的副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负责企业发展战略工作的副总经理。
二、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身份证扫描件;
2、所在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扫描件; 
3、任职令扫描件; 
4、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扫描件; 
5、曾担任过的各级“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的证书或聘用文件扫描件;
6、个人获奖科研成果的证书及主要论文扫描件。
上述材料连同申报表采用A4纸规格平装胶订成册,并将电子版考入U盘。
三、其他事项:
1、原申报并已入选专家库的免报;
2、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专家优先;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工程建设技术、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研究的教授或研究员,可自行申报;
4、请各关联协会协助审核把关,推荐一批能力强、作风正、素质高、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专家,并于6月30日前将本行业或地区的专家申报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版)邮寄至协会科学技术部。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宗丽霞、李醒冬      
电话:010-63253479、63253478
传真:010-632534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六号华天大厦4层
邮编:100038
网址: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www.cacem.com.cn)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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