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的通知
中施企协科委字﹝2013﹞2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2012年,在各关联协会和广大工程建设企业的支持和参与下,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有力地促进了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的提高。现第一批科技专家名单已经公布。为进一步加强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技奖专家评审工作,确保专家评审环节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增补第二批科技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程建设行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2、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了解工程建设行业科技工作动态和发展趋势;
4、具备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丰富的施工现场经验和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
5、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
二、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的任职要求:
(一)技术专家
1、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主管科技工作的副总经理,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可放宽至部门负责人;
2、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总工程师或主管科技工作的副总经理。
(二)管理专家
1、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负责企业发展战略工作的副总经理,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可放宽至部门负责人;
2、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负责企业发展战略工作的副总经理。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
2、所在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任职令复印件;
4、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
5、曾担任过的各级“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的证书或聘用文件复印件;
6、个人获奖科研成果的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连同申报表采用A4纸规格,装订成册。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原申报已入专家库人员免报;
2、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专家优先;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工程建设科学技术、企业管理、项目管理研究的教授或研究员,可自行申报;
4、请各关联协会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条件推荐,汇总各专家申报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后于4月30日前邮寄至中施企协咨询部。
联系人:李醒冬 宗丽霞 鲍明文
电话:(010)63422929转1316、1516、1513
传真:(010)63422929转161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六号华天大厦4层
邮编:100038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