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
认证和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中施企协字〔2013〕22号
各关联协会、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施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施工企业转变经营方式,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拟组织职业经理人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13年6月下旬在福建厦门市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一)按照《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分级标准》(见附件1),经各关联协会或企业推荐,由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领导。
请各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申报表”(见附件4),按照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见附件2)装订成册,并于2013年6月15日前邮寄到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二)已取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工程建设高、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的企业领导。
三、培训内容
(一)邀请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领导解读当前经济形势;
(二)邀请行业专家及高等院校教授,讲授现代企业管理知识;
(三)邀请专业机构进行企业文化建设及企业品牌建设专题讲座;
(四)参观学习交流。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高级职业经理人认证培训的企业领导,培训结束时上交一篇论文(2000字以上),论文题目从评价指导委员会拟定的考试论文命题(见附件3)中任选。
参加中级职业经理人认证培训的企业领导,培训结束时进行考试。
(二)参加继续教育的企业领导,培训结束后进行年审(请携带证书)。
(三)培训费用。参加认证培训的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费3600元,中级职业经理人培训费2600元。参加继续教育的高中级职业经理人培训费15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参加培训的领导请于6月15日前将“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认证和继续教育培训班回执”(见附件5),传真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丽华
联系电话:010-63422929-1211
传 真:010-63422929-111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邮 编:100038
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