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12〕11号
关于进行2011-2012年度国家优质工程
现场复查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各主申报单位:
2011-2012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申报、初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的规定,现定于8月1日起对“云南至广东±800kV直流输电工程”等197项工程进行现场复查。望各推荐单位和主申报单位接通知后,积极配合我会做好国家优质工程的现场复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现场复查期间,请各推荐单位、主申报单位派专人负责专家组与迎检工程之间的联络工作。
二、各主申报单位须按复查计划(附件1)通知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准时参加现场复查工作。
三、请各主申报单位按《国家优质工程现场复查配合、接待的有关规定》(见附件2),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四、在专家组到达前,请各主申报单位准备好受检资料(原件),落实好现场复查会议及资料审查的地点。
五、请各推荐单位和主申报单位安排好专家组复查期间的食宿(具体要求按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交通等事宜,按复查计划提前订购专家组下程车(机)票。
六、现场复查专家将于7月30日(报到)至7月31日在北京集中培训、动员。8月1日的迎检单位须提前与专家组组长取得联系,安排好专家的行程。
七、现场复查结束后,请各主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专家组现场复查工作意见反馈表(附件4),按要求于5日内寄至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受理部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部)。
联系人:栾叶君 李醒冬 刘军军 张宇翔 孙鑫
电 话:010-63422929转1009、1311、1318、1323、1315
传 真:010-63422929转131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邮 编:100038
附件:
主题词:国家优质工程 复查 通知
抄报:曹玉书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