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12〕1号
关于报送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
已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
各部门(行业)工程建设协会,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筑)协会:
为做好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科学分配推荐名额,现对符合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条件的国内外已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摸底调查。请各关联协会及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摸底调查工作,按照《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工质字[2010]9号)的规定,将2008年
保障性住房是党和政府为解决民生问题采取的重大举措。为了鼓励和引导参加各方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投资安全,审定委员会决定将保障性住房纳入到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范围,具体评选标准另文通知。请各关联协会及有关单位将目前已竣工或在建的保障性住房的项目清单一并报送。
联 系 人:李醒冬 刘军军 郑求松 张宇翔 孙鹤 尤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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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主题词:报送 具备国优条件 工程清单 通知
抄报:穆虹副主任,曹玉书会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投资
司、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法规司、产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