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11〕11号
关于“国家优质工程奖设立30周年
宣传纪念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关联协会,相关单位:
国家优质工程奖设立30周年宣传纪念活动已于9月份正式启动。本次宣传纪念活动形式有:举办“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成就展”;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经典(精品)工程、突出贡献单位(先进单位)及突出贡献个人(先进个人)”;编辑出版“《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巡礼》纪念画册”。为保证本次宣传纪念活动方案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成就展”
(一)展览内容
展览,以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评出的50个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和1360个银质奖工程,以及2011年度荣获国优奖的项目为展示内容,全面系统地展示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取得的辉煌成就。诚邀曾经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银奖的单位踊跃参展。
(二)展览形式
以优质工程的模型、图片、声光电等为一体综合展出。
展览期间,组委会举办行业高端访谈和高峰论坛活动,打造工程施工领域相关人士相互交流的平台,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创建国优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企业领导和新闻媒体参与。
(三)展览时间
2011年12月27日至2011年12月29日。
(四)展览地点
北京市展览馆。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5号。
(五)展位设置
为了充分展示国优工程的风采,本次展览以特展为主,标展为辅,组委会将为参展单位推荐特展设计、搭建备选单位。
(六)展位费用
特展36平米起租,1380元/平米;标展(3M*6M),20000元/个。
(七)展位申请
有参展意向的单位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于2011年11月18日前与组委会联系,向组委会索取申请表。随后组委会将向参展单位统一提供《参展说明手册》及《参展合同书》。
二、关于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经典(精品)工程、突出贡献单位(先进单位)及突出贡献个人(先进个人)”
(一)评选数量
“国家优质工程奖”设立30年,上千个项目已获此殊荣。荣获“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中有许多是时代的代表作,具有历史纪念意义和里程碑意义,不少企业和企业领导为创建国优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组委会将组织评选出“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经典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突出贡献单位”及“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突出贡献个人”各30项,“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精品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先进单位”“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先进个人”各70项,并在201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表彰会上一并进行表彰。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评选范围
自1981年国家优质工程奖设立以来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创建国家优质工程的企业和个人均可参加评选。
(三)推荐条件
1、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经典工程
(1)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工程质量管理理念。工程质量符合当期国家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和相关标准。工程实体能经受时间的考验,质量管理水平在当期起到标杆作用;
(3)所推荐工程,其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能体现地方或行业的最高水平,是社会大众公认的国优经典工程;
(4)参评工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未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并继续为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做贡献。
2、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精品工程
(1)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工程质量管理理念。工程质量符合当期国家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和相关标准。工程实体质量优良,管理水平在当期起到模范作用;
(3)所推荐工程,其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能体现地方或行业的先进水平,是社会大众公认的国优精品工程;
(4)参评工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未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并继续为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做贡献。
3、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突出贡献单位
(1)30年来,企业获得国优工程数量应在4项以上;
(2)企业近五年生产中无市场违规现象,所建工程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4、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先进单位
(1)30年来,企业获得国优工程数量应在2项以上;
(2)企业近五年生产中无市场违规现象,所建工程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5、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突出贡献个人
(1)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强烈社会责任感,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程建设领域取得卓著成绩;
(2)在企业担任质量部长、总工程师、主管质量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位期间,推动企业共获得国优工程在3项以上。
6、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先进个人
(1)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强烈社会责任感,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程建设领域取得卓著成绩;
(2)在企业担任质量部长、总工程师、主管质量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位期间,推动企业共获得国优工程在2项以上。
(四)推荐方式
采用企业自荐和相关协会(单位)推荐结合的方式。
(五)推荐材料
1、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经典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精品工程
主要包括以下七项内容:
(一)推荐表一式两份(详见附表1),电子格式可在中国工程建设网(www.cacem.com.cn)下载;
(二)工程简介一份(1000字左右,含运营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三)工程彩色照片5-8张(其中全貌照片不少于3张,像素在1280*960以上);
(四)至2010年9月20日,工程生产运营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证明一份(原件),未发生质量事故的证明一份(原件);
(五)业主满意度评价表;
(六)国优工程获奖奖状复印件;
(七)与工程相关的其它奖项荣誉。
上述七项推荐资料另附电子版一份。
2、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突出贡献单位/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先进单位
(一)推荐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电子格式可在中国工程建设网(www.cacem.com.cn)下载;
(二)企业简介一份(800字左右);
(三)国优工程获奖奖状复印件;
(四)企业近五年生产无市场违规现象,所建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证明。
上述四项推荐资料另附电子版一份。
3、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突出贡献个人/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先进个人
(一)推荐表一式两份(详见附表3),电子格式可在中国工程建设网(www.cacem.com.cn)下载;
(二)现场工作照片5-8张(像素在1280*960以上);
(三)任职证明一份;
(四)国优工程获奖奖状复印件;
(五)其它获奖(工程质量方面)证书。
上述五项推荐资料另附电子版一份。
(六)材料报送
推荐材料截止2011年11月8日前,报送到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部。
三、关于出版《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巡礼》纪念画册
组委会将以30年来国家优质工程为背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成就展”的工程项目为主要内容,编辑出版《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巡礼》纪念画册,赠予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展单位和画册收录单位。
参与上述活动的具体事宜请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展览联系人:张明媚
评奖联系人:李醒冬 刘军军 张宇翔 尤卓雅
电 话:(010)63422929转1325
(010)63422929转1311、1318、1323、1321
传 真:(010)63422929转131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附表
1、“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经典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精品工程”推荐表.doc
2、“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突出贡献单位”“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先进单位”推荐表.doc
3、“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突出贡献个人”“国家优质工程奖30年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主题词:国优30年 纪念 补充 通知
抄报:曹玉书主任。
抄送:孙玉才、李鸿庆副主任,组委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