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11〕10号
关于增补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
管理小组评审专家的通知
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在正确指导小组开展活动、客观评价小组活动成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几年来,由于一些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退休、转岗,人才短缺现象日趋明显,为继续保持科学、公平、公正开展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的评审工作,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决定增补一批优秀的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请相关单位按照下列条件提出人选,报行业、省级工程建设(建筑)协会审查推荐。
一、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质量管理小组工作,有很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2、从事质量管理工作10年以上,中级(含)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3、具有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或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近三年担任过行业、省级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
5、5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紧张的评审工作。
6、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申报资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身份证和职称复印件。
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证书复印件,或者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证书复印件及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担任行业、省级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证明材料。
请各推荐协会将推荐材料于
联 系 人:郑求松 孙鹤
联系电话:010-63422929转 1313、1319
传 真:010-63422929转131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邮 编:100038
网 址:www.cacem.com.cn
主题词:增补 质量管理小组 评审专家 通知
抄报:曹玉书会长。
抄送:中国质量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