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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113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

国家优质工程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精神,增强工程建设企业质量意识,提高工程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争创优质工程,“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决定继续开展“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且竣工时间在 200751 2010430 之间。

二、请各推荐单位按分配名额(见附件2)组织企业申报,于 2011618日前 由专人将申报材料报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具体受理部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部)

三、申报材料应符合要求(见附件3),如审查时发现内容或格式(见附件456)不符合规定,不再通知补报。

联系人:宋少南 李醒冬 刘军军

  话:(01063422929100913111318

  编:100038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附件:

         1、《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doc

2、201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3、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材料要求.doc

4、业主满意度评价表(住宅小区工程).doc

5、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资料封面样式.doc

6、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表.doc

 

 

 

主题词:国优  申报  通知


抄报: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穆虹副主任曹玉书会长,孙玉才副主任。

抄送:中国质量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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