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10〕7号
关于进行二○一○年度国家
优质工程现场复查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主申报单位:
2010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申报、初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定于
一、专家组复查期间,请各推荐单位、主申报单位派专人负责协调与专家组的联络工作。
二、各主申报单位须按复查计划(附件1)通知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准时参加现场复查工作。
三、请各主申报单位按《国家优质工程现场复查配合、接待的有关规定》(见附件2),做好现场复查准备工作。
四、在专家组到达前,请各主申报单位准备好受检资料(原件),并确定落实国优现场复查会议及资料审查地点。
五、请各推荐单位和主申报单位落实解决专家组复查期间的食宿(具体要求按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交通事宜,并按复查计划订购专家组下程车(机)票。
六、现场复查专家出发复查前,将于
七、在专家组现场复查结束后,请主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5),并按要求于5日内寄至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少南 李醒冬 王传印 郑求松
电话:010-63422929转1009、1311、1315、1313
传真:010-63422929转131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邮 编:100038
主题词:国家优质工程 复查 通知
抄报:曹玉书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