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文件
中施企协信用字〔2010〕2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工程建设企业
社会信用评估复评工作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相关企业:
为规范工程建设行业市场经济秩序,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经商务部信用办批准,作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试点单位,在商务部和国资委的领导下,经过几年时间的努力,已经基本建立我国工程建设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截至2009年底,共完成了对207家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估工作,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估工作实行动态、有效管理,我协会联合中央各部门、省级建设(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经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制定了《中国工程建设社会信用评估复评管理办法(试行)》。今年对2007年参加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估的33家企业进行跟踪复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评方式:信用复评工作采取非现场方式,由各参评企业按照要求将相关资料提交中央各部门、省级建设(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各协会对材料进行初审后将参评企业原始申报资料、评估报告及各行业协会所附对评估报告的意见提交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二、复评费用:每家参与复评企业收取5000元。
三、复评结果:确定参与复评企业的社会信用等级。
四、复评材料申报截止日期:
五、其他:凡不参加复评的信用评估企业,其原有信用等级自动失效。再次申请参加中国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估,按首次参加进行。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杰 于继鹏 刘永红
联系电话:010-63422929转1111、1112、1217
邮 箱:office@cacem.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3、2007年参加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估的33家企业名单.doc(即需参加复评企业名单)
主题词:工程建设 信用评估 复评 通知
抄报:曹玉书会长,各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