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第一批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字〔2018〕21号
各关联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根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中施企协字〔2018〕19号),我会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包括境外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中施企协字〔2018〕19号)要求,竣工时间在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之间。
二、申报材料包括工程简介、申报表、证实性材料、创新成果总结和影像资料五部分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申报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可推荐一名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工程采用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结合的方式,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五、请各推荐单位按分配名额表(附件2,境外工程申报名额不限)组织企业申报,严格把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推荐,并将同类工程按质量高低进行排序,统一将申报材料及推荐函报送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质量安全部。
联系人:刘军军 张宇翔
电 话:(010) 63253418、6325341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网 址:www.cacem.com.cn
附 件:1、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要求
2、2018-2019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