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9年度建筑财税管理
典型案例的通知
中施企协财税字〔2019〕4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精神,总结、推广工程建设行业财税管理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借鉴作用,进一步提高财税管理水平,助力建筑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我会继续开展建筑财税管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主要征集2016年1月以来建筑企业财税管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应用等领域发生的实践案例,选题包括会计核算、税务管理、资产管理(含资金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营运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新技术应用(信息化、智能化、共享财务)、“一带一路”财税管理、PPP项目财税管理、研发投入与创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
二、案例要求
(一)案例应具有较高的水准质量,有一定的先进性、实用性、典型性;经实践证明产生良好效益;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对同类业务工作具有借鉴、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二)案例应具有独创性,内容、数据必须真实,描述要客观,如发现弄虚作假和抄袭,将取消参加资格;若案例涉及商业秘密或隐私,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三)案例撰写应条理清晰、逻辑缜密、重点突出,篇幅限12000字以内,格式要求详见附件《申报书》。
三、案例申报
(一)申报单位须填写《2019年度建筑财税管理典型案例申报书》(详见附件,电子版可从协会官网www.cacem.com.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请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发至协会邮箱jianzhucaishui@126.com。同时,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邮寄到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四、案例遴选
我会将按以下程序对征集的案例进行遴选:
(一)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的案例进行初审;
(二)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分组评审;
(三)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评议;
(四)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审定。
五、其他事项
(一)案例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对遴选出的优秀案例,纳入我会财税管理案例库,并编辑出版发行。
(三)我会拥有对优秀案例成果的使用权利。
六、联系方式
冷 欣:010-63253461,18641595693
孙 鑫:010-63253415,18610679892
郑求松:010-63253470,13511051209
邮 箱:jianzhucaishui@126.com
网 址:www.cacem.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