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科技专家的通知
中施企协科委字〔2020〕1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协会科技创新服务水平,我会决定增补一批科技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程建设行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熟悉工程建设行业国内外科技创新动态。
(三)专家任职要求
1.房屋建筑类专家须担任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副总工程师以上职务;
2.从事冶金、石油、化工、电力、煤炭、水运、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等行业的专家,须担任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副总工程师以上职务;
3.从事地基与基础、园林古建筑、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环保、铁路“四电”、机场场道、海洋石油等专业的,须担任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负责科技工作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职务;
4.勘察设计单位的专家应担任综合甲级资质企业的副总工程师以上职务;
5.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应为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
二、申报要求
科技专家申报和推荐工作应本着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做到宁缺毋滥,确保质量。上报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报表(盖章原件);
(二)所在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扫描件;
(三)任职令扫描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五)个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证书扫描件。
三、其他事项
(一)曾获国家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前五完成人,或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完成人,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可直接向协会提交申报材料(需附获奖证书扫描件),自动获得科技专家资格。
(二)综合甲级资质勘察设计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可直接向协会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 “推荐科技专家汇总表”(附件2)。
(三)各关联协会按照推荐要求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原则上推荐专家的数量不超过30名。
(四)各关联协会于2月15日前将推荐函、汇总表(附件2)和科技专家申报表(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U盘,含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等),邮寄至协会科学技术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建、李醒冬
电 话:010-63253475
邮 箱:zsqxkjj@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六号华天大厦4层
邮 编:100038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