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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评估暨中国质量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字〔2021〕28号


各关联协会,有关单位:

中国质量奖是经中央批准的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设立的最高荣誉,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授予为建设质量强国作出突出贡献,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等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和为中国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为做好中国质量奖遴选推荐工作,我会决定继续在工程建设行业开展质量管理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一)参评组织范围。共3类组织,包括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QC小组),其他非营利组织等。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参评。

(二)参评个人范围。包括各行业领域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

二、参评条件

(一)组织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质量效益显著。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在质量提升方面,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成熟度高,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在所属领域或行业内领先。在创新发展方面,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不断推动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在品牌影响方面,在本领域或同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质量满意度高,相关投诉率低,信用记录良好。在组织效益方面,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核心质量指标、关键经济效益指标居于行业前列,在引领行业进步、带动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利益,树立起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3.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具有可示范可推广性。积极导入先进的质量发展理念,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结合实践总结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理念,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具有独特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

(二)个人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专业条件。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研究或实践,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为区域质量、行业质量或组织的质量水平提升作出突出贡献。一线工作人员要求长期从事一线工作,实践经验丰富,为所在领域质量水平的提升、工艺技能的改进、解决普遍性和关键性的质量难题作出突出贡献。质量管理人员要求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实践中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创新,并为所在组织和行业提升质量水平,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质量领域专家学者要求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推动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强国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三、申报渠道

参评组织和个人可以自愿通过所在行业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及经中施企协认定的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进行申报推荐。推荐单位名单见附件5。

四、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主要包括自愿申报、审核推荐、审查受理、专家评审、结果审定、提名推荐等6个环节,并依次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1至4)。申报组织和个人通过相应的申报渠道提交申报材料(整理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Word电子版材料1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站(www.cacem.com.cn)下载。

(二)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遴选推荐出代表本行业、本地区、本系统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与评估活动,并出具推荐函。每家推荐单位推荐组织和个人总共不得超过5个,并在生产经营组织、一线班组、其他非营利组织和个人之间均衡推荐。申报材料及推荐函请于5月8日前提交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总工程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形式审查。中施企协总工委办公室对参评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成质量管理评估受理名单,推荐参加专家评审环节。

(四)专家评审。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评审规则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评审打分,提出评估推荐意见。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安排现场核查。

(五)结果审定。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领导和部分质量管理领域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定,以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质量管理优秀组织、个人及质量管理先进组织、个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其中,优秀组织、个人总数不超过10个,先进组织、个人总数20个。

(六)提名推荐。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在质量管理优秀组织和个人名单中,遴选特别优秀的推荐参评第四届中国质量奖。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动员。各推荐单位要在本行业、本地区、本系统大力宣传质量管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工程建设企业的质量意识和参与质量评估的热情,充分发挥质量提升引领表率作用。

(二)严格遵守纪律。各推荐单位要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始终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照相关条件和程序办理推荐手续。

质量管理评估暨遴选推荐中国质量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各推荐单位在审核推荐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国义、王雪艳、张宇翔

电 话:010-63253458、63253413、63253417

邮 箱:zgw@cacem.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总工委办公室

邮 编:100038

附件:1.质量管理评估(工程建设行业组织)申报表
          2.质量管理评估(一线班组)申报表
          3.质量管理评估(其他非营利组织)申报表
          4.质量管理评估(个人)推荐表
          5.受理质量管理评估申报的推荐单位名单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21年4月13日    

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评估暨中国质量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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