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工程建设十项新技术的通知
中施企协科委字〔2021〕11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推动工程建设行业优秀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我会决定继续面向全行业征集“十项新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十项新技术”是指企业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创造的,具有引领性、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并能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10项重大科技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技术创新程度显著,拥有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二)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含)以上,对行业某一领域(专业)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突出;
(三)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整体技术应用一年以上。
二、活动安排
(一)成果征集。采取单位推荐制。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由各行业建设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组织推荐。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由集团公司总部统一推荐。每家推荐单位可推荐5项科技成果。
(二)专家遴选。坚持“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行业权威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
(三)发布展示。经专家评选出的2021年“十项新技术”,将在第四届工程建设行业科技创新大会上正式发布,并通过多媒体、展板或实物等形式进行展示。
(四)新技术推广。通过组织成果推介会、技术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与推广。
三、申报资料内容及要求
(一)推荐函;
(二)申报表;
(三)证明材料;
(四)成果简介PPT。
推荐函需提供纸质版,申报表和证明材料提供电子版(PDF格式)即可。申请表盖章扫描件、证明材料电子件和成果简介PPT等一并考入U盘,文件夹以“成果名称+主申报单位名称”命名。
四、其他事项
(一)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2020年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优先入选。
(三)请各推荐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并于7月16日前将推荐函(含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统一邮寄至协会科委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孙 鹤 010-63253419
赵晨华 010-6325346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附件:1.推荐成果汇总表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