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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信用字〔2022〕3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示要求,促进工程建设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初评企业:凡符合《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信用等级评价。

复评企业:2019年度取得我会授予的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重新确定信用等级,更换证书、证牌。

年审企业:2020年度、2021年度取得我会授予的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

二、申报安排

申报时间:3月22日开始。

初评企业首次参评须于4月30日前完成申报,后续批次另行通知;复评企业须于4月30日前完成申报;年审企业须于5月30日前完成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所有参评企业采取网络申报。请登录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http://xy.cacem.com.cn/index.html),新用户需注册帐号,填写“基础信息系统”后,进入“信用评价系统”填报。

(二)初评企业申报须由推荐单位(见附件3)进行推荐方可参加评价,完成网上申报后将基础资料、信用承诺、评价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

复评和年审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请主动联系信用委办公室登记。

(三)推荐单位须在信用平台完成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并于5月10日前统一将初评企业推荐函报送信用委办公室。

四、有关事项

(一)凡逾期未参加年审的企业,年审结果为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的,作降级处理;凡逾期未参加复评的企业,其原有信用等级自动失效;

(二)复评、年审企业如需信用报告,或有恢复或晋升信用等级需求,请向信用委办公室提出申请,按相关程序进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经琦、刘永红

电 话:010-63253426、63253465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六号华天大厦四层

QQ群号:962559377、289133613、144100875

附件:1. 工程建设行业信用评价通则

   2. 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3. 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推荐单位名单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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