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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开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新局面

2013年是中央作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重大决策10周年。一年来,我们认真研究谋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把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推向新的历史阶段。

一、2013年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效

一是研究谋划新时期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文件。起草并上报《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认真做好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10周年总结评估等重点工作。

二是不断巩固扩大东北地区振兴成果。进一步完善现代产业体系,继续组织实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制定科技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2013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加强东北四省区合作,召开东北四省区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新签署三项省区合作协议。

三是统筹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和城区老工业区更新改造。出台并组织落实《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组织实施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专项,协调落实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并上报《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启动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工作,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1亿元。

四是大力支持全国资源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以国务院文件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完善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政策措施。加快推动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中央财政下达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转移支付168亿元,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亿元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项目。启动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启动实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试点,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1.9亿元。

五是深化中俄地区合作和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继续贯彻落实《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和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完善中俄地区合作协调推进机制,推动重点项目实施。组织落实《中国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规划纲要(2012-2020年)》,推动重点开放功能区建设。

六是加强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继续落实《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 -2020年)》,组织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接替产业专项,支持林区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和代木能源。加快编制《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

2013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前三季度,东北三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万亿元,同比增长8.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亿元,增长22%;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445亿元,增长8.6%。农业再获丰收,初步统计,2013年东北三省粮食总产量达到2300亿斤以上,比2012年增产145亿斤。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东北作为以重工业、原材料为主要产业的老工业基地,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不少行业生产经营仍面临较大困难,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继续延续,企业经济效益仍未好转,需要继续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持续健康发展。

二、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重点领域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经济合作等重点工作,努力开创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新局面。

一是出台并组织落实全面振兴的政策文件。协调推动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文件出台,研究制定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方案,组织落实有关政策,推进相关重点工作。认真筹划好各项宣传活动,营造关心支持振兴工作的舆论氛围。

二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研究中央企业与地方协同发展的政策。推动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结合金融体制改革,探讨金融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新途径。加快推进国有林区和垦区改革。

三是以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实施东北振兴重大创新工程,深入开展老工业基地振兴科技引领行动计划。研究支持老工业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研究推进东北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支持老工业基地企业并购海外科技型企业的有效途径。

四是全面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提出的政策措施。出台并组织实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指导意见,继续组织实施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投资专项,做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指导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推进本省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落实滞缓衰退型老工业城市纳入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转移支付政策。选择老工业城市或老工业城市较多的省份,以产业集群创新促城市转型为着眼点,继续组织老工业基地院士专家科技咨询活动。

五是继续大力支持资源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制定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研究制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分类指导意见。协调推动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出台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对资源枯竭城市支持力度。扎实推进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试点。编制《全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规划》。研究制定资源开发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协调评价办法。加快推进资源富集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继续推动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建设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立法。

六是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和区域经济合作。落实《中国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规划纲要(2011-2020年)》。加强中俄地区合作,完善提升中俄地区合作机制,推动中俄毗邻地区开展一批优先合作项目,扩大地区合作范围。继续推进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开发。进一步完善东北四省区行政首长协商机制,大力推进东北地区内部次区域合作。推动东北地区与环渤海地区互动发展。

七是协调推进东北地区农业、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东北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组织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和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研究支持森工城市加快转型。推进跨省区重大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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