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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中施企协科委字﹝2017﹞2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单位,工程建设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精神,发挥科技创新对提高生产力要素效率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会决定继续开展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请各行业、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筑)协会(联合会)按照《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管理办法》要求和分配名额(附件2),认真组织企业申报。

本行业未成立行业协会的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企业,由集团总公司组织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成果、企业和个人必须符合《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管理办法》及《评审细则》要求。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科技创新成果奖

申报成果应是在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并取得突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成果的完成人(排序在前三)参加评审。

(二)科技创新先进企业奖

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且运营良好,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技投入比例较大,科技创新成果数量多、质量高,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16年度获得过发明专利授权及省部级以上科技奖。

(三)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奖

申报人应在科技创新中有突出成绩,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技成果近三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且在完成人排序中为前五。所获科技奖等级,各省(直辖市)科技奖应为二等奖(含)以上,社会力量设奖应是最高奖。每个法人单位限申报1人。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书包括申报表和证明材料(附件1)。证明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内容描述要准确、客观。申报单位对申报书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单位需登录“中施企协科学技术奖网络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报表”、上传“证明材料”,并确保“提交”和“推荐”成功。申报表须加盖完成单位公章,连同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成册,报送推荐单位。

(三)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资料(网上和书面)进行审核把关,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邮寄到科委办公室。同时,应出具正式推荐函,内容应包括各奖项推荐数量和等级。

(四)申报的科技成果需提供简介影音资料(PPT格式,带画外音),时间不超过8分钟。主要内容应包括立项背景和总体思路、关键技术和创新成果、指标先进性和实施效果、知识产权和第三方评价、效益和对行业进步的影响等。电子版除上传申报系统外,还需拷入U盘连同申报书一并上报。

(五)报送的申报材料应符合要求,并保证书面材料和网络填报内容一致。如形式审查中发现内容和格式不符合规定,不再通知补报。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20日,各推荐单位请于4月15日前向科委办公室申请领取网络申报卡号和密码。

推荐函和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请各推荐单位于5月22日至23日报送科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宗丽霞、孙建、李醒冬

电  话:010-63253479、63253475、6325347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网  址: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www.cacem.com.cn)

附  件:1、中施企协科技奖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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