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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工程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

中施企协科委字〔2022〕27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在工程建设中的推广应用,我会决定面向全行业征集科技创新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工程建设行业设计、施工、科研、装备、材料等单位。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科技创新成果

在工程实践和科技研发中总结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建造方式及其管理手段。应符合以下要求:

1.属于工程建设领域;

2.符合国家创新导向、产业技术政策以及行业管理规定;

3.技术先进,经工程实践取得较好效果;

4.适应性强,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5.知识产权权属明确,无任何纠纷;

6.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保密内容。

(二)“十大新技术”

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创造的,具有引领性、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且能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10项重大突破性新技术。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创新程度显著,拥有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2.整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或解决了行业发展的“卡脖子”问题,对行业某一领域(专业)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突出;

3.具有重大的推广价值,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4.整体技术应用一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表;

(二)科技成果评价(鉴定)报告;

(三)专利证书或其它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四)应用情况及证明材料;

(五)反映成果技术应用效果的影音资料。

四、推广应用

(一)对申报的成果,经中施企协科委专家委员会有关专家评审后,符合要求的将纳入中施企协工程建设科技创新成果库,并向成果持有者颁发《工程建设科技创新成果库登记证书》。

(二)择优选出部分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推广价值大的成果形成《工程建设科技创新成果推广目录》。并选取新颖性强和成熟度高的新技术重点推介,发布年度新技术推介名单。

(三)入选“十大新技术”的成果将在“第四届工程建设行业科技创新大会”上进行发布、展示和宣传。

(四)组织专题科技创新成果交流会、对接会、研讨会、观摩会等活动,促进入库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五)入库成果可作为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申报的支撑材料。

五、申报渠道

(一)采取推荐方式。由各行业工程建设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施工行业协会、联合会)、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总部组织推荐。

各推荐单位每家可推荐5项“十大新技术”。其他成果没有名额限制。申报单位向各推荐单位领取申报卡号和密码后,登录中施企协科技工作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39.107.82.193)进行在线申报。

(二)企业自荐方式。申报卡号和密码可在中施企协“企业科技信息征集系统”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高推广价值专利大赛及微创新技术大赛的获奖项目自动纳入中施企协工程建设科技创新成果库,无需重复申报(“十大新技术”除外)。

(三)请各企业高度重视,选出一批创新性强、实用价值大、推广应用前景广阔的科技创新成果,于9月20日前完成申报资料在线填报。

(四)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把关,于9月30日前将推荐函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eji@cacem.com.cn

七、联系方式

江 鸿  010—63253475

闫 敏  010—63253481

李朝旭  010—63253462

附件:工程建设科技创新成果库申报表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     

关于征集工程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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