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工程建设十大新技术的通知
中施企协科委字〔2023〕23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先进适用新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推广应用,我会决定继续面向行业征集“十大新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工程建设行业的勘察、设计、施工、科研、装备、材料等企业。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十大新技术”是指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引领性、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且能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10项重大突破性新技术。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创新程度显著,拥有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二)整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或解决了行业发展的“卡脖子”问题,对行业某一领域(专业)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突出;
(三)具有重大推广价值,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整体技术应用一年及以上。
三、征集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制。由各行业建设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组织推荐。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可由集团公司总部负责推荐。每家推荐单位限推荐10项成果。
请申报单位于5月12日前,向推荐单位领取申报卡号和密码后,登录中施企协科技工作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39.107.82.193)进行在线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应认真细致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一)推荐函;
(二)申报表;
(三)科技成果评价(鉴定)报告;
(四)发明专利证书或其它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五)应用情况及证明材料;
(六)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七)影音资料(限5分钟,包括研究背景、关键技术及创新点、知识产权情况、应用效果及推广前景等)。
五、推广应用
(一)经中施企协科委专家委员会专家评选出的“十大新技术”,将在第五届工程建设行业科技创新大会上发布交流,并通过多媒体、展板或实物等形式进行展示。
(二)将“十大新技术”汇编成册并印发,予以广泛宣传。
(三)组织交流会、研讨会、观摩会等活动,进行深入推广。
六、其他事项
(一)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各企业认真组织,严格筛选,选出创新性强、实用价值大、推广应用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并于6月20日前完成申报资料在线填报。
(三)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并于6月30日前将推荐函邮寄至中施企协科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ji@cacem.com.cn)。
七、联系方式
杨炜林 010—63253475
王青友 010—63253481
李醒冬 010—63253478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